近日,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2022年度行政执法“十大案例”和“指导案例”征评活动中,宝山区应急管理局“某木业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等案”获评上海市2022年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某木业公司未采取措施
消除事故隐患等案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13日,宝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赴某木业公司安全检查,经查,该单位北面车间员工正在使用粉尘设施设备进行作业,车间内配电箱存在粉尘积聚现象;南面车间设置有多台锯木设备,现场粉尘堆积情况普遍。
2022年6月14日,执法人员曾对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粉尘作业重大事故隐患(1.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2.除尘系统采用沉降室除尘。考虑到由于疫情尚未开工,仅处于准备开工阶段,即当场开具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沪宝应急现决〔2022〕1010号)》,责令停止使用粉尘作业相关设施、设备,待事故隐患消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使用。综合考虑该单位尚处于疫情后着手复工阶段,未正式全面投入生产。2022年7月13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该单位仍然在车间内使用相关粉尘设施设备。
针对此情况,执法人员以“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粉尘未及时规范清扫)、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的粉尘作业设施设备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对某木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
对两项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2.5万元整、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8万元整,合并作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3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评析】
近年来,粉尘涉爆行业作为应急管理部门重点整治的行业领域,多次在应急部视频会议上被提及并专题部署相关整治工作,同时制定了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整治事项,粉尘涉爆企业整治趋于常态化治理。
此案件在执法检查和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宝山区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粉尘爆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验收规范》等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对标对表进行执法检查,对企业违法事实认定清晰,综合考虑裁量因素,切实做到精准执法。
来源:上海宝山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