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女子独自乘坐高铁时,座位后三个座位一共坐了两大三小共5个人,列车行进过程中,后排孩子多次撞击女子椅背,女孩不堪忍受回头制止,遭“熊孩子”家长辱骂,双方遂发生口角,后矛盾升级,维权女子被霸气掌掴,女孩也出手还击。事后,“熊孩子”家长率先报警,最终双方被警方认定为互殴,各打50大板。该女子表示绝不和解,目前已提起行政复议。
此事件一时引发热议,甚嚣尘上。民众声音愈演愈烈,几乎一边倒地支持女孩。女孩在最新的视频写到,“明明是受害者,为什么好像犯人一样”?就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却包含了太多的无奈和不解,即使你翻遍法律,可能也找不到答案!
因为这一巴掌狠狠地打在了正当防卫制度的脊梁骨上!值得我们所有人去思考。
一、四次冲突升级都是“熊孩子”家长引起的
假如事件内容确实如上所述,这位家长对冲突发生、矛盾升级难辞其咎,至少有以下几点不当之处。
第一,作为家长,在公众场所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之责,对于8岁小孩大声喧哗、踢他人椅背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约束管教,而不是置之不理,不管不顾,放任纵容,此一错也。
第二,在他人提出制止意见之后,没有采纳,反而恶语相向,我行我素,丝毫没有做错事的态度,此二错也。
第三,双方言语争吵期间,“熊孩子”家长暴力先动手掌掴女子,以多欺少,言辞激烈,激化矛盾,此三错也。
第四,在旁人进行劝阻,说其行为有失分寸之时,“舌战群儒,口吐莲花”扰乱公众秩序,此四错也。
因此,孩子家长对于矛盾发生应当负直接责任,女子的行为本身具有被动性和防卫性,与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互殴”的主动性和攻击性明显不同(如果客观证据发生变化,则另当别论)。
二、如果你是她,你会怎么做?
法律不强人所难,是为最低限度的道德,每一个人都不是圣人,不能以上帝视角来苛责一个普通人,法律只能归责一般人的行为。
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你处于当时的情境,你会怎么做?
面对权利被侵犯忍气吞声?还是被掌掴后静静等待处理?
权利不是哭出来的,要靠自己去争取!
以前经常听人说,如果你遇到了麻烦,要么忍,要么狠,想要平和理性,有礼有节地去解决矛盾,往往收效甚微,这个女孩的事件似乎也印证了这个说法,被打后还手反而被罚款,你说她是忍了还是狠了?两不讨好。
网上有人说,正当防卫是让打人者不敢打人,而不是让被打者不敢还手,这话说的有道理。权利需要被尊重,更需要法律保驾护航。
如果守法者忍气吞声,息事宁人,违法者嚣张跋扈,肆无忌惮,只会让投机者认为违法成本太低,最终导致恶人理直气壮,好人唯唯诺诺。长此以往,自己权利被侵犯了忍气吞声,别人权利被侵犯了视而不见,这该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啊。
“权力”要关进笼子,但“权利”要走进千家万户,走进人心!
三、法不向不法让步,正当防卫制度不能再沉睡
这样的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在向世人宣布, “谁闹谁有理”“挨打要站好”,面对不法侵害,你只能忍气吞声、骂不还口、立正挨打,一旦反击就是互殴。这是非常令人非常费解的。
我国正当防卫制度长年为人诟病,根本原因在于司法适用率太低,这或许和我们脑子里的中庸观念有关,“一个巴掌拍不响”“各打50大板”的理念深入骨髓。“办案者恐于担责,当事人委曲求全,社会大众更是冷眼旁观”,所以才导致该制度多年束之高阁,无人问津。
好在近些年来,正当防卫制度逐渐苏醒,山东“于欢刺死辱母者案”、云南“90 后退伍女兵反杀醉酒男案”、河北“涞源反杀案”、昆山“龙哥案”、福州“赵宇案”等等一系列案件的发生,使得正当防卫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虽是几起孤立的个案,但反映的却是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正义、安全的普遍诉求。所幸,最高司法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迫切诉求,出台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并同时发布了 7 个典型案例,最高检也就正当防卫专门公布一批指导性案例,旨在激活正当防卫制度,彰显依法防卫者优先保护理念。
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我们讨论正当防卫制度,通常会从防卫起因、防卫时间、防卫对象、防卫目的和防卫限度五个方面考量,防卫者的利益由于占据法律上的优势地位,所以更值得保护,而侵害人行为由于法益阙如,须向防卫者让渡这一部分利益。
如果事件确如当事女孩所述,本案件是由小孩无理踢椅背引起→对方以多欺少,孩子家长率先当众掌掴女子→女子还击,完全符合本法关于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并且,孩子家长在掌掴女子之后,仍然有右手拿杯子的动作,如此情景,不法侵害随时都可能继续甚至进化,反击行为当然不能排除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可能。
结语
法律除了惩罚犯罪、定分止争,更重要的是向世人宣示什么行为是对的,什么行为是错的,它还有行为规范指引的作用,此次事件对于此前经常发生的高铁闹事、飞机闹事等社会乱象有鲜明的指导作用,也会成为后续同类事件的行为标尺,所以必须慎之又慎。
正当防卫制度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法律制度,具有制度上的优越性和鲜明性,然而,制度的生命在于实施,需要落到实处。为什么一起小小的行政处罚事件会如此民声鼎沸、百喙如一?就是天下苦正当防卫制度久矣,正当行为不去保卫,那这个制度与空中楼阁何异?因此,正当防卫制度作为对抗不法侵害的一把利剑,不能再沉睡,必须旗帜鲜明、不和稀泥,坚定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让权利人愿意行权,敢于行权。
马成律师团(作者)简介:
马成律师团队系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刑委会副主任、第十一届深圳市律协金融犯罪辩护委员会主任、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协经济犯罪辩护专委会副主任马成律师于2012年创办。团队现有成员18人,均毕业于中国知名法律院校,团队合伙人全浙宾、曹继栋、施阳、任伟、李锐杰、李茂阳以及团队业务骨干吴光林、毕送平、孔雨雪法学专业知识扎实,学术理论功底深厚,擅长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