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上旬
吉安县警方接到报警
男子周某已于2021年8月去世
但系统显示其医保卡仍在继续缴费
多次在某医院购药
刷走国家医保统筹金1.5万元
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调取已故周某医保卡的使用记录,统计结算金额。民警发现,自2021年9月起,周某医保卡门诊开药频率远远高出正常人治疗需求。“究竟是何人所为?”
为进一步掌握犯罪证据,锁定犯罪嫌疑人,民警先后前往相关医院收集调取证据,并向周某家属了解情况。经过深入侦查,民警发现了使用周某医保卡,骗取国家医保统筹金的,就是他的儿子周某某。
3月14日,周某某得知事情败露后,迫于压力,主动来到吉安县公安局投案自首。据周某某交代,父亲周某生前因病需长期服药,由于是低保户,其使用医保卡购药价格要比普通结算低很多。比如市面价格一盒3000元的药品,使用医保卡购买,仅需结算300元。如此大的价格空间,便让他萌发了“赚取”差价的念头。于是,便开始多次使用周某的医保卡购药,然后倒卖给药贩子,从中获利。

目前
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因涉嫌诈骗
被吉安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违法所得被全部追回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违法使用医保卡,会有哪些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266条的解释》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此条立法解释,医保卡套现行为构成诈骗罪。
转自:吉安公安
来源:江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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