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天价切糕”后还在流动摊位上买,难道家里有矿?
#切糕老板多切3斤威胁不买就报警#自从十多年前湖南省岳阳市出现“天价切糕”事件发生后,我就从内心认同“吃不起切糕”,因此每遇切糕摊贩,总是绕道走,以免碰翻了他们那“赔不起”的切糕。


2012年12月3日,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岳阳公安警事)发布了一则消息,村民凌某在购买新疆人核桃仁糖果时,因语言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双方口角导致肢体冲突引发群体殴打事件。2012年12月5日下午,岳阳警方公布“天价切糕”补偿明细,包括人员受伤补偿、物品损失、摩托车损失补偿等四类补偿,合计15.2万元。
没想到在“天价切糕”事件发生10多年后,竟然还有不少人敢在流动摊子上买切糕,真佩服他们的富有程度,似乎早就不在乎“天价”了。当然,也有些人买切糕是因为不了解“天价切糕”事件,如果了解该事件还不接受教训,那就是脑子有“坑”了。
#切糕老板多切3斤威胁不买就报警#该事件说的是,3月24日,山东济南。男子要1斤切糕被切4斤后转头就走,老板看到后喊:“你给我站那,我报警了!”
可以肯定,老板绝对不敢报警,喊“报警”无非是想吓唬胆小的。因为如果真的“见官”了,他的欺诈行为甚至会遭到处罚。像这样“买一切四”的离谱搞法,肯定不是第一次,真追究起来那就不是一件小事。
利用切糕讹诈消费者,一般手法有三种,一是你要买小块,但摊主一刀切成大块,你不买就不行;二是报价讹诈,摊主故意不给你清晰的价格,一刀切下后,你只能按照他的价格付款;三是“碰瓷”,摊主故意将切糕摊子放得摇摇欲坠,你稍微碰一下就倒了,切糕落到地下,你的麻烦就大了。
我一直感到奇怪,这种“入口”的东西,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缘何允许那些没有任何营业证明,甚至事后难找售卖人的在大街上随意兜售?就不担心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此外,这些长期暴露在空气中,就在汽车尾气、道路尘埃严重的路边售卖,符合食品管理的相关规范吗?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履职,能够规范其售卖行为,特别是发现卖家涉嫌欺诈时,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不要管他是什么人。
建议大家,今后若确实想吃切糕,那也该多去几个人,然后直接和老板说“要买多少钱的切糕”,多了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