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范伟义 孙鑫鑫 本报记者 张旭
“要时刻带着怀疑的眼光审查案件,不能依葫芦画瓢,案件办理要经得起检验。”近日,在完成对一起职务犯罪要案提审后,连云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建明带着检察官助理从职务便利、日常交往、谋取利益等方面进行论证,准备应对庭审的挑战。
由于案件事实繁杂、涉案人数多、涉案数额巨大,仅言辞证据的案卷就有70余卷,何建明作为直接承办人,带着检察官助理加班加点,仔细斟酌、反复研究每一笔犯罪事实和认定数额,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慎重决定。
司法改革责任制深入推进以来,连云港检察机关检察长带头办案,入额院领导办案已成常态化。检察长引领,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牵住“牛鼻子”,从“批案”到“办案”转变
连云港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出台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规定,从案件类型、案件数量和办案质效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要求,利用案管大数据智能辅助监管系统全程监管入额院领导办案质量。
“检察长带头办案,首要的就是自己阅卷。通过审阅卷宗并详细审查,从而发现案中疑点。”这是何建明对自己和其他院领导的要求。170余册案卷,他认真细致地审查,从多个方面逐起事实分析论证,最终形成了670余页、35万余字的审查报告,为后续起诉、庭审夯实了基础。
“正义不但要被看见,还要被看清”。起诉书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指控犯罪的最核心的法律文书,写不好,人民群众对于正义的感受就会打折扣。何建明对起诉书的制作规范、文字表述等方面精雕细琢,逐字逐句反复推敲,确保全面、客观、准确地指控犯罪。庭审中,他结合被告人的成长经历、任职过程等内容,深刻剖析犯罪特点和原因,振聋发聩地揭露犯罪的社会危害,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该案的公诉意见书被省纪委和相关地市院作为警示教材。
从提前介入到指导侦查,从案件审阅、分析研判到精准提出量刑,从撰写抗诉书到出庭公诉,历经3个月,何建明以普通检察官的身份直接办理案件,引导两级院领导从“批案”到“办案”角色转变,促使院领导更加深入到办案各个环节中去,更加注重对案件中深层次问题的思考和把握,从而在对业务工作的指导中更有针对性。
用好指挥棒,“头雁”激发“群雁”活力
为充分发挥院领导办理案件的引领性,连云港检察机关在受理案件时即对案件类型进行区分,在轮案机制上区别于普通检察官“随机分案为主”的轮案方式。
检察长带头办案起到了率先垂范作用,全市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办案蔚然成风。
“这次听证解开了我心里多年的‘疙瘩’,以后再也不上访了。”2021年8月,东海县检察院在申诉人李某家门口举行了一场公开听证会。(下转2版)
下一篇:安徽黟县:生态乡村画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