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随着法槌敲响,一起由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危险驾驶案公开宣判。3月13日,镇江市驻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区域内的首家速裁法庭正式启用,当天就4起危险驾驶案集中开庭,用时仅20分钟。
庭审过程中,检察官概述了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与量刑建议,法官结合案件事实与被告人认罪态度,简化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等环节,当庭宣判,缩短办案时间,保证案件质量。
“我们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会签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一站式’简案快办工作办法》,对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由驻侦协办速裁办案团队直接办理,提起公诉后在速裁法庭直接审理,实现公安机关批量移送、检察机关批量起诉、速裁法庭批量审理的有效衔接。”丹徒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桂林说。
速裁法庭主要负责办理拟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轻微刑事案件。今年,丹徒区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4.57%,速裁程序适用率达到60%,无认罪认罚后上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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