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蔡晓莹 孙凯)近日,盐城盐都法院行政庭干警及一支部党员同志,赴盐城市大丰区慰问一名特殊的困难群众“潘爷爷”。
“潘爷爷”是一起行政案件的当事人。2022年9月的一个夜晚,在近5个小时的调查、辩论后,原告陈某、潘某诉被告大丰住建局,第三人某航运公司的庭审终于结束庭审。在案件事实调查清楚后,合议庭、法官会议充分合议,一致认为被告的行为存在瑕疵,应予纠正。承办法官王星月向被告单位发送了《协调建议函》,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建议先行协调处理。并就合议庭的意见向被告进行了法律释明。释明过程中,法官阐释了争议焦点的法律适用问题,针对被告有异议的问题一一解答,被告最终认可了合议庭对法律适用的理解,同意着手案件的协调工作。王星月邀请大丰司法局共同参与。今年1月初,两名原告决定撤诉。他们冒着寒风来到法院,交完撤诉申请书后,捧出了一面锦旗,握着承办法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