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二,台湾一林姓男子驾驶自己的奔驰车在路上行驶,却不小心撞到了路边的流浪狗,林某没有下车查看便想径直离开。
这时,他却被路边过路的行人喊住,大家纷纷指责他没有爱心。林某非常生气,与路人理论起来,并且指着流浪狗的尸体大喊:它只是个畜生!
事情被路人拍摄后发布到了网上,并引起了部分爱心人士的谴责,网友们的怒火越烧越旺。很多人指责林某,并且他的个人信息也被曝光,为此他的生活陷入混乱。
不堪指责的林某,最终来到流浪狗的灵堂道歉,当众对流浪狗的排位下跪,并且说“我才是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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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律有话说]
俗话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但是今天的这个案件,却让男儿为了流浪狗下跪了,不禁引发我们的进一步思考。
在道路上撞死动物的案件并不少见,以前7律也写过撞死宠物狗的案件分析。
在路上撞死宠物狗,首先要判断各方的责任。究竟原因是狗主人管理不善,还是驾驶员驾驶不慎?
我们之前讲过,宠物属于主人的财产,撞死宠物是造成了主人的财产损失。应当赔偿宠物的主人金钱,属于侵权纠纷。
但是这个案件中被撞的是流浪狗,没有主人,不牵扯管理的问题。
按照我国的法律,这种情况,只要没有造成其他人的损失,驾驶员是没有赔偿责任的。
但是在我国的台湾地区,有单独的适用法律,其中对于这种行为,可以归类到《动物保护法》的“故意伤害动物”这一法规中,从而对林某实施罚款等处罚。
我想,林某之所以在网上引起众怒,并不完全是因为他撞死了一只流浪狗,而是因为事情发生后他的言行和处理态度。如果他下车将流浪狗尸体处置一下,并且没有对着路人的镜头说出“畜生”这种话,那么也不会引发这么大的争议。
但是,在灵堂下跪这种行为,我还是觉得接受不了,毕竟“将动物当人”这种思想并不是社会的主流思想,很多事情还应当更加深刻的考虑人与动物的关系。
对于今天的案件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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