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到欧盟市场的所有产品(天然、有机、传统)必须首先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 (EC) 第 1223/2009 号。该法规的条款不仅为化妆品提供了定义,还根据良好生产规范 (GMP) 规定了产品制造要求,要求每个产品由合格的安全评估员进行安全评估,并指定负责人人员必须评估产品的整体合规性,包括其安全性、声明和标签,以及向当局的通知,以便投放市场。
安全基线
因此,对于投放市场的化妆品,必须依法对其进行安全评估,并且在欧盟成员国内的权威机构提出要求时能够证明这一点。安全是法律的最高原则,因此如果对成分的安全性有任何担忧,欧盟成员国当局会提请欧盟委员会注意,随后可以询问其独立的风险评估机构,科学消费者安全委员会 (SCCS) 进行审查及其官方意见,以协助制定该物质的新立法。
为了所有消费者的安全,评估考虑了目标消费者群体(例如,皮肤敏感、受损或受损的人),以及弱势群体(例如三岁以下儿童)对物质的接触,老年人、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以及免疫反应受损的人,可单独评估。
可以理解,化妆品包装是消费者在尝试之前的第一个接触点
弱势群体 – 指导工具
SCCS“化妆品成分测试及其安全性评估指导说明”,现已进行第 11 次修订,是透明且免费提供的文件,其中包含有关欧洲化妆品物质测试和安全评估不同方面的相关信息。 SCCS 的指导说明侧重于化妆品成分,但对成品的安全性评估给出了间接指导。
该指南包括对化妆品详细暴露数据的参考,包括牙膏、防晒霜和婴儿护理产品等特定产品类别的儿童和婴儿相关信息。此外,针对三岁以下儿童的眼睛周围等儿童身体的特定区域(如成品化妆品的微生物质量)提供了指导,并提供了气雾剂产品的使用和鼻腔给药途径的参考。和口腔暴露。此外,如果产品打算用于 3 岁以下儿童,则需要发布特殊安全评估。
在考虑婴儿和儿童等特定亚群时,安全性评估会考虑成分的理化性质、暴露和应用部位等方面。例如,对于尿布膏等免洗型化妆品,安全评估人员需要考虑刺激对皮肤吸收成分的潜在影响,或者对于湿巾等其他婴儿护理产品,需要考虑考虑pH差异和皮肤相容性。
标签
在安全评估的直接主题之外,可以理解的是,化妆品包装是消费者在尝试之前的第一个接触点。因此,它是消费者想要并且应该获取有关产品及其使用方法的有用信息的地方。
化妆品的标签要求由欧盟化妆品法规规定。为此,所有化妆品必须在包装上提供明确的信息,例如成分清单,特别是与儿童相关的信息、使用条件的任何措辞和可能需要的警告(例如,“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或“不得用于 3 岁以下儿童”)。
为了所有消费者的安全,评估考虑了目标消费者群体
作为保护弱势群体(如儿童)的法律标签要求的一个例子,氟化钠是一种允许使用的物质,安全使用受到限制(即附件欧盟化妆品法规 III),有助于在强化牙釉质的同时对抗蛀牙。欧盟法律规定,对于任何含有 0.1% 至 0.15% 氟化物且尚未标记为不适合儿童使用的牙膏(例如,“仅供成人使用”),制造商必须通过明确的包装说明告知消费者;即:“6 岁及以下的儿童:使用豌豆大小的量进行监督刷牙,以尽量减少吞咽。如果从其他来源摄入氟化物,请咨询牙医或医生。为此,为儿童配制的牙膏可能还包括该产品的设计年龄或为六岁以下儿童设计的牙膏可能完全不包括氟化钠。
防止虚假陈述
与安全相关的最后一个方面是确保产品不会危及健康,安全是其展示;例如,根据指令 87/357/EEC,消费者不应将化妆品与食品混淆。欧盟化妆品法规在独奏会 (10) 中特别提到了这一点,并且在 2022 年,CJEU(欧盟法院)最近的 C-122/21 判决作出有利于立陶宛国家当局的裁决,立陶宛国家当局下令从市场上撤出看起来像食品的沐浴炸弹。该裁决强调,国家当局在进行评估时必须考虑到个人和特定消费者群体的脆弱性,尤其是儿童。
作者:Mark Smith,NATRUE 总监订阅 Bio Eco Actual 时事通讯,了解有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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