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萨斯州有些东西已经腐烂了,那就是对生殖健康的政治处理不当。昨天,州长
Sam Brownback
签署了一项新法律,禁止最常见的妊娠中期堕胎程序
——这也恰好是最安全的类型。希望
印第安纳州
能从这个国家最糟糕的州中得到喘息的机会。
堪萨斯州不仅是目前最糟糕的州,也是该国
第
一个颁布此类禁令的州。新法律被称为《保护未出生儿童免于肢解堕胎法》,但更恰当地称为《
堕胎令人讨厌且我们不信任医生或孕妇法》
。 “保护免于肢解”实际上是指一种称为“扩张和撤离”的流产程序,其中扩张子宫颈并用镊子取出胎儿。基本上,对这一程序的主要反对意见是它听起来很恶心和可怕(布朗巴克州长的发言人称其为“可怕的”)。但是,如果我们要根据它们看起来令人不快的程度来禁止医疗程序,我们最好开始好好照顾我们的阑尾和胆囊。
法律只在怀孕危及孕妇健康的情况下提供例外,这对于本身危及孕妇健康的法律来说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心理健康问题和严重的胎儿健康并发症也不例外。因此,如果有人想在堪萨斯州终止妊娠中期妊娠,他们将不得不通过引产来实现。是的,堪萨斯州的政客们对手术流产如此娇气,以至于他们想强迫人们为不想要的或可能无法存活的胎儿进行分娩和分娩。
因为让我们现实一点,为什么会发生孕中期
流产
。当然,有些是因为直到 20 周超声检查才出现的胎儿异常(例如无脑畸形)。但
在怀孕 16 周后进行堕胎的所有女性中,有一半
将安排手术的困难列为延迟的原因。在堪萨斯州,从患者接受国家要求的堕胎咨询到被允许实际接受手术之间已经有 24 小时的等待期,很明显,像这样的法律旨在进一步推动堕胎的使用够不着。首先是等待期,然后知道您将被迫分娩,违背医生的意愿,生下一个您根本不想要的胎儿,或者您拼命想要并且不得不终止的胎儿?布朗巴克州长的发言人说得对,“可怕”这个词在这里起作用——她只是对它实际应用的方向感到困惑。
(图片:安德鲁·伯顿/斯金格/盖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