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新的一天,新的一年的新开始和新的国会会议。有什么比再次尝试通过一项
已经一次又一次失败的陈旧的
反选择立法更好的方式来开始事情呢?
Well, I can think of a few things, but apparently our duly-elected government representatives could not.
本周,
The Hill
报道,闪亮的新国会(由足够多的老年白人组成,使其与旧国会无法区分 - 或者,在约翰博纳的情况下,一个橙色的老人)决定
最好地使用他们的时间将是复活结痂,摇摇欲坠的僵尸,即“有
疼痛能力的未出生儿童保护法”
,
该法案将使
20 周后的堕胎在
整个国家都是非法的。该法案是在极其可疑的不科学假设下实施的,即 20 周大的胎儿能够经历疼痛。另一方面,孕妇可能会感到疼痛的想法似乎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
该法案由
众议员特伦特·弗兰克斯
和
玛莎·布莱克本提出
,这是一种传统,甚至比书架上的精灵所渴望的还要糟糕和令人毛骨悚然:每年,弗兰克斯都试图提出这个问题,而且每一年它创建并失败。去年的悲惨努力达到了参议院,但现在弗兰克斯的
反选择党
控制了国会的两半,我们可以期待该法案在总统的办公桌上喘不过气来。对立法者时间的利用真是太棒了,而且非常有效!
在与新法案一起发布的一份声明中,弗兰克斯继续将堕胎与酷刑进行比较,只是表明他对酷刑的了解与对堕胎的了解一样少。对于那些对此感到困惑的人,这里有一个关于
美国 20 周后
堕胎的事实的简短列表:
它并不经常发生(收集统计数据的方式使确切数字不清楚,但不到 5%在此之后发生的堕胎)。
20 周也是很多孕妇进行第一次全面解剖扫描的时间——也就是第一次检测到许多严重的胎儿异常的时间点。
当胎儿在子宫内死亡时,从技术上讲,将其移除被认为是堕胎(如果你赞成让怀孕的人将死去的孩子抱在她体内,那么你真的有问题 - 是的,那就是一个事实并且属于这个列表)。
强制
堕胎诊所关闭的严格限制使得
当有人第一次需要堕胎时更难获得堕胎,将罐头踢到街上超过 20 周的标记。干得好,反选择者,你只能怪你自己!
为什么有人选择在 20 周之后或之前进行堕胎与您无关。
我厌倦了写这个故事。我厌倦了谈论政客们争相剥夺有子宫者的合法权利的最新和不太好的方式。 ThinkProgress 提醒我们,
过去两年通过的堕胎法
比之前的
整个十年都要多
——关闭诊所的法律、强制女性接受侵入性超声检查的法律、完全禁止手术的法律。钟摆什么时候会朝另一方向摆动?为什么不能信任我们为自己的身体做出决定?拜托,这在哪里停止?
(图片:布伦丹霍夫曼/盖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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