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初步评估?
2015 年少年司法(照顾和保护儿童)法(以下简称 JJ 法)第 15 条规定,如果 16-18 岁的儿童犯下令人发指的罪行[1],JJB 应进行初步评估关于儿童的四个方面——
他/她犯下这种罪行的心理能力 他/她犯下这种罪行
的身体能力
他/她理解罪行后果的能力,以及
他/她在何种情况下犯下这种罪行
涉嫌犯罪。
JJB 可以根据第 18(3) 条的规定下达命令。附带条件是,对于此类初步评估,JJB 可能需要有经验的心理学家或心理社会工作者或其他专家的协助。
此外,2016 年少年司法(照顾和保护儿童)示范规则(以下简称“JJ 示范规则”)第 10A 条规定了 JJB 对令人发指的罪行进行初步评估的程序。此外,《JJ 法》第 14(3) 条规定,JJB 应在 JJB 之前第一次生产孩子之日起三个月内处理初步评估。然而,该法案并未强制要求该年龄组的所有儿童都必须作为成年人接受审判。在初步评估期间,JJB 会考虑某些报告和证据,例如缓刑官准备的社会调查报告 (SIR)、儿童被捕后警方准备的社会背景报告、精神药物评估报告、证人,以及在调查期间收集的其他文件。值得注意的是,缓刑官员准备的社会调查报告(SIR)可能是初步评估中最重要的文件。
为什么初步评估很重要?
新的《JJ 法》证明,如果 JJB 认为儿童在犯下滔天罪行时的成熟程度达到成年人而非成年人的水平,则可以将 16 岁以上的违法儿童作为成年人审判。孩子。根据 NCRB 的数据,在 2018 年至 2020 年期间,超过 40,000 名触法儿童(年龄在 16 至 18 岁之间)因根据印度刑法典 (IPC) 和其他特别法律犯下各种令人发指的罪行而被捕。这意味着这些孩子必须按照法律要求进行初步评估。
决不能将这项任务降级为敷衍了事。在做出决定触犯法律的儿童的命运岌岌可危的过程中,不应不进行全面评估。在将孩子视为成年人时,需要考虑他/她的身体成熟度、认知能力、社交和情感能力。从神经生物学的角度来看,延迟满足能力、决策能力、冒险能力、冲动性、判断力等认知、行为属性的发展一直持续到 20 岁出头。根据一项研究,16 或 17 岁儿童的认知水平可能与成人相当,但与成人相比,儿童可能缺乏社会心理成熟度水平。考虑到所有这些因素,这种评估变得更加重要,这样任何孩子都不会在没有经过适当审查的情况下被推入成人刑事系统。这包括 JJ 法案下的最佳利益原则。初步评估的问题
初步评估
的一个问题是 JJB 有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在涉及将触犯法律的儿童作为成年人审判的附带条件中使用“可能”一词表明,JJB 可以在没有专家协助的情况下做出这一决定。我们在下面讨论了判例法,这些判例法显示了决策中的任意性如何导致对正义的嘲弄。重要的是要重申,JJB 不擅长观察儿童犯下此类罪行的心理方面。出于同样的原因,根据《JJ 法案》第 15 条的立法机关与《JJ 示范规则》第 10A 条一起阅读,JJB 在对儿童进行初步评估以防犯下滔天罪行时,“可以”接受心理学家或心理- 社会工作者或其他有在困难环境中与儿童一起工作经验的专家。就本节而言,“可能”一词应理解为“应”,最高法院在其最近的判决 Barun Chandra Thakur vs. Master Bholu & Anr,我将在下面讨论。
在目前的做法下,JJB 与其寻求心理学家或心理社会工作者的帮助,更愿意将孩子送到公立医院的精神科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检查。这些精神科的报告基本上都是心理健康报告,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这些仅表明患者是否有意识、合作和不拘小节,他们的注意力是否被唤醒和持续,眼神交流是否开始和保持,他们的性特征以及孩子的智商水平。需要注意的是,心理健康报告只能说孩子没有精神疾病或障碍——它不能果断地说孩子有心理能力犯这种罪行,因为它没有考虑国家等重要因素记住儿童犯罪的时间和涉嫌犯罪的情况。
出于同样的原因,需要有经验的心理学家或心理社会工作者,他们可以识别儿童生活中的发展差距以及解决问题的方式——以满足法律的基本目标,即孩子的“康复”。重要的是要重申,初步评估不是一项普通的任务,因为它是在特殊情况下进行的,JJB应该非常小心,因为错误的评估可能会剥夺孩子对少年司法的保护系统。对儿童的初步评估应该是专家意见和司法思维相结合的过程,是一个让被指控儿童得到公平听证和完全参与听证的机会的过程。为了支持这一论点,我们可以研究以下案例。
在 Durga Meena 诉拉贾斯坦邦 (2019) 案中,一名未成年人被 JJB 指控犯有谋杀罪并被定罪。在对孩子进行初步调查后,JJB根据精神科医生的报告观察到孩子在身心上都能够犯罪,因此JJB将孩子移送成人法庭。此后,在拉贾斯坦邦高等法院提起上诉,法院认为本案中的 JJB 未能遵守初步评估的强制性要求,初步命令无效,因为没有心理学家或心理社会工作者有经验在根据《少年司法法》第 15 条进行的调查期间,与处于困难环境中的儿童一起工作。法院观察到,JJB 未能调查死者对儿童的持续身体和语言攻击等困难情况。
最近,在 Barun Chandra Thakur 与 Master Bholu & Anr.(2022),最高法院
正在考虑 JJB 和儿童法院 [2] 的命令,在本案中将儿童作为成年人进行审判。法院指出,JJB 和儿童法院犯了错误将儿童的心智能力和理解犯罪后果的能力放在同等地位。法院认为,根据第 15 条,“后果”的表述以复数形式使用,它不仅涉及儿童对直接后果的理解,还涉及行为的深远影响。此外,法院观察到,在决定对被指控的儿童作为成年人进行审判时,需要进行细致的心理评估法院将规定中的“可以”一词改为“应”,即应以强制形式运作。如果 JJB 选择不接受专家的协助,将要求 JJB说明具体原因。
第二个主要问题是对涉嫌犯下滔天罪行的儿童的年龄确定。在没有年龄证明文件的情况下,JJB准确确定儿童的年龄成为一项艰巨的任务。孩子的年龄在 16-18 岁之间。
最后是进行初步评估的时间框架问题。《JJ 法》规定,初步评估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初步评估的重点任务之一ment是评估孩子的心智能力,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问题是,在短短三个月内完成如此重要的评估,对孩子的利益是否公平?
前进的道路
正如本文所讨论的,最高法院最近的一项判决强调,少年司法系统的初步评估是一项微妙的任务,需要适当和具体的指导方针来进行。法院建议中央政府、国家儿童权利保护委员会(NCPCR)和国家儿童权利保护委员会(SCPCRs)考虑发布这方面的指导方针或指示,这可能有助于JJB制定根据 2015 年该法案第 15 条进行初步评估。展望未来,这些指导方针无论何时出现,都需要确保结束 JJB 当前初步评估过程中违反宪法第 14 条和第 21 条的程序任意性.初步评估不应损害无罪推定和儿童最大利益等原则。我们需要牢记,少年司法制度的最终目的是改革,而不是报复。 JJB 决定让孩子长大成人不是默认选择,而是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最大利益,这是一个有意识和深思熟虑的决定。
[1] 令人发指的罪行被定义为 JJ 法案 U/s 2(33) 为最低刑罚为七年或以上监禁的任何罪行。例如 - 强奸、抢劫、酸液袭击、谋杀和人口贩卖。
[2] 儿童法庭是处理涉及儿童案件的特别法庭。根据 JJ 法第 2(20) 条,“儿童法庭”是指根据 2005 年《儿童权利保护委员会法》设立的法院或根据 2012 年《保护儿童免受性犯罪法》设立的特别法庭,只要存在,并且在没有指定此类法院的情况下,有管辖权审理该法案下的罪行的会议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