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我是二级残疾人。我父母生病了,我父亲有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我母亲有肺结核。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享受国家极端贫困的支持。我也没有工作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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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8 16: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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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孤寡老人和18周岁以下的孤儿;
2、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残疾人;
3、接受义务教育及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
4、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因公负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十六条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2023-03-12 21: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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