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结婚证只能在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地领取,不可以在异地领取结婚证。也就是说,想要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带着材料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集体户口用集体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