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2023规定最新
创始人
2025-04-18 20:02:00
0

(2017年4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5号公布 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依法保护女职工在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完善和落实生育保险政策,促进用人单位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工会、妇女组织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应当协助和督促本单位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对女职工开展劳动安全卫生知识、职业技能以及劳动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等方式,做好女职工心理健康的宣传和辅导。

第七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利。在劳动报酬方面,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用人单位在招录人员、安排岗位或者裁减人员时,不得歧视妇女。

第八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订立集体合同或者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应当明确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

参加集体合同或者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协商的劳动者一方代表中,应当有相应比例的女职工代表。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应当明确被派遣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结婚、限制生育或者缩减产假等损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限制其晋级、予以辞退、单方解除其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除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外,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应当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

第十一条 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经医疗机构证明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 1至2天的带薪休息。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孕期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其劳动时间;

(二)实行劳动定额的,适当减少其劳动量;

(三)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予以减轻其劳动量或者暂时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四)怀孕不满3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的,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不少于1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五)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十三条 女职工有流产先兆、习惯性流产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医疗机构证明,本人提出休息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适当安排。

第十四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第十五条 女职工产前检查、生育或者流产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十六条 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生育津贴计发标准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差额部分;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第十七条 失业妇女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以向设区的市、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

未就业妇女的配偶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未就业妇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第十八条 女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及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假期。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及休假期间生育津贴的支付,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下列保护:

(一)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不少于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增加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二)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三)实行劳动定额的,适当减少其劳动量;

(四)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二十条 女职工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设置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女职工人数较多且存在用厕困难的,应当适当增加厕所数量或者提高女厕位的比例。

用人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工作用房时,应当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设计、安装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为女职工安排1次妇科常见病检查;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女职工,还应当定期组织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劳动生产特点,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在处理女职工性骚扰申诉时,应当依法保护女职工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女职工依法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会、妇女组织投诉、举报、申诉的,收到投诉、举报、申诉的部门或者组织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或者在3个工作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或者组织。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当及时告知女职工。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拖欠工资找警察有用吗,拖欠工资... 遭遇拖欠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一、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解决。投诉的解决的优点是,一旦用人单位是接...
没有营业执照的店铺转让合同效力... 没有营业执照的店铺转让合同也可能是有效的,有无营业执照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所以没有营业执照的店铺转让...
杀人犯法吗 杀人犯法,但是也有例外,比如特殊的正当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
什么合同都没有签不发工资该怎么... 没有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协商索要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索要工...
吃老虎判几年,吃老虎的人要判几... 老虎属于保护动物,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勒索罪最多要判几年,勒索罪判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
借款合同诺成合同吗,自然人与法... 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合同中有一方不是自然人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借款合同既有诺成合同,也有实践合同。...
什么才算赌博,什么才算剧烈运动 界定赌博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只要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存在拿有价值的东西做注码来赌...
监察机关享有独立的什么权利,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
合伙公司怎么注销,合伙公司注销... 注销合伙公司流程是:一、登报。二、注销社保。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
4人寻衅滋事主犯怎么判 4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
个人的债务委托他人追讨是否是合... 依法订立的个人债务追讨委托书是合法的。个人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
污蔑诽谤怎么定罪,污蔑诽谤怎么...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
打架斗殴致人死亡怎么判决,聚众... 打架斗殴致人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
监察机关享有独立的什么权利,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
我国刑法规定毒品是指什么,我国... 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
个人独资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个... 个人独资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有:1、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它属于企业的一种,它所形成的公...
终止劳动合同能不能领取失业金 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不是因为劳动者本人意愿终止的,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则劳动者可以领取失业金:(一)失...
有期徒刑最长20年还是25年,... 有期徒刑最长是25年。有期徒刑一般是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