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如下:
一、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二、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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