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亲人的身份证缴社保可以过户吗
创始人
2025-04-10 12: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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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账户没有过户的说法,你妈妈不能把你姑姑名下的社保转到自己名下。 二、你妈妈若要参保,只能自己重新办理社保。 三、你妈妈以你姑姑身份证交的社保费用退还问题,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毕竟是一家人,家和万事兴。如果实在协商不成,可向法院以不当得利起诉你姑姑。 四、本纠纷属于不当得利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即不当得利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得利人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二是致使他人遭受损害。你妈妈的垫付行为使你姑姑的财产有了消极增加,你妈妈的财产因此积极减少,你姑姑的获益与你妈妈的损失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且你姑姑在未履行交纳社保费义务的情况下取得社会保险费缴足而产生的利益没有法律依据。在这个不当得利法律关系中,你姑姑是得利人,你妈妈是受损人。因此,本纠纷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属于不当得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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