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儿童擅卖物品,父母能要求退回。因为七岁的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于其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监护人可以主张该行为无效。所以七岁儿童擅自卖物品的行为父母可以性张为无效行为,然后要求受让人返还物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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