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不同意劳动者辞职,劳动者坚持要辞职,则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通知完经过30天劳动者就可以自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的辞职权。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上一篇:父母离婚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归谁抚养,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谁抚养
下一篇: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情形有哪些,撤销劳动仲裁的案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