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上一篇:劳动合同报酬没有写明确合法吗,劳动合同上没有明确薪资合法吗
下一篇: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约定管辖,劳动合同能否约定管辖